深圳市福田福安有限公司商办物业客户推介奖励方案

2024-09-24来源:福田投控

  深圳市福田福安有限公司商办物业客户推介奖励方案
  为广泛发动具备房地产经纪/代理业务资质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深圳市福田福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物业招商推介,促进客户成交,我司拟订了商办物业租赁客户推介奖励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若成功推介客户租赁成交的,我司可给予推介服务费。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方案,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积极参与推介。
   一、适用房源范围
  本方案适用房源范围为福投控大厦商办等物业,具体推介房源范围以我司定期发布的推介房源清单或书面告知为准。本次推介房源清单详见附件1。
  二、本方案有效期
  本方案有效期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我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推介服务,届时以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推介人要求
  具备房地产经纪/代理业务资质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均可按本方案参与推介。
  1. 资质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具备从事本方案所列推介事项所必需的房地产经纪/代理业务资质的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四、适用客户及界定原则、保护期
  (一)适用客户
  除归属于我司客户(具体以我司内部认定归档的客户清单为准)以外的新拓客户。
  (二)客户界定原则
  本方案公告后以客户登记在先原则界定客户归属,客户登记时间以推介人、客户与我司三方填写《推介客户确认书》(详见附件2)载明的日期为准,如推介客户与归属于我司客户重叠的,被认定为无效推介,无权申领推介服务费。
  如推介人对客户认定存疑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司。
  注:如出现客户重复登记,我司工作人员将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推介人,并以客户出具的“独家委托书”为准确认代理身份;如出现同时拥有“独家委托书”情况,以出具日期较迟的一份为准。
  (三)客户保护期限
  1.归属于我司客户的保护期限
  (1)与我司存在合作关系的客户,合作期及合作期终止后60个自然日内为保护期限。
  (2)其他归属于我司的客户,自内部报备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为保护期限,若在该60个自然日内未与我司租赁成交的,则可列入推介范围。
  2.推介客户的保护期限
  推介人推介的客户,自首次登记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为保护期限,若推介客户在该60个自然日内未与我司租赁成交的,则视为该客户与该推介人的推介关系失效,客户自动转为自然客户且可被重新报备。
  客户因内部决策、付款程序较长等情形,首次推介的60个自然日保护期限内未成交的,由推介人在保护期限内书面提出延长保护期申请,我司核实后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保护期限;保护期限届满后,该客户自行上门与我司成交的,则认定为我司客户,我司无需向推介人支付推介服务费。
  注:租赁成交为推介客户与我司就推介房源清单内的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且签约租期不少于3年。如签约租期少于3年,则被认定为无效推介,无权申领推介服务费。
  五、推介服务费标准
  推介服务费标准为承租房屋租赁合同项下首年首月整月租金的两倍(合同起租日所在月份整月标准租金),推介服务费总额不封顶。
  注:我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推介服务费标准,届时以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成交客户的推介服务费以签订《推介客户确认书》时点的推介服务费标准为准。以上推介服务费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六、推介流程
  (一)签订服务协议
  推介人与我司签订《深圳市福田福安有限公司招商推介服务协议》(详见附件4),双方权责和义务按协议执行。
  (二)推介人提供推介客户基本信息
  推介人须提前将客户基本信息:客户名称(单位、个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前三后四)、意向租赁项目及面积、到访时间,以及推介单位名称、授权委托员工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pyzhongsz@sina.com,或将书面的客户信息递交至我司招商现场。由我司复核确认,联系电话:0755-83211679。经我司复核确认后,我司将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告知推介人是否为有效推介客户。
  (三)填写《推介客户确认书》
  推介人、意向客户与我司三方填写《推介客户确认书》(详见附件2),推介人及意向客户须在《推介客户确认书》上签名,经我司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确认为有效推介凭证。
  (四)客户看房、签合同、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推介客户参观意向房源及现场接待、后续跟进洽谈、确定租赁意向、签订租赁合同等,我司可要求推介人协助配合。客户如确定租赁,客户以及推介人填写《租赁条件确认单》(详见附件3)并经我司确认。被推介客户按我司招商程序最终与我司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我司收到首期租金及足额租赁保证金且客户办理完交房手续,视为完成租赁成交。
  (五)支付推介服务费
  推介服务费以我司与客户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收到首期租金及足额租赁保证金、客户办理完交房手续作为结算条件。推介人凭合格的《推介客户确认书》《租赁条件确认单》以及等额合法有效的推介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我司申领推介服务费,推介服务费于我司审核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推介人提交的手续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我司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
  1.如推介人可为项目导入购买客户,其销售单价及推介服务费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会商处理。
  2.推介人承诺在与我司推介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在推介、履行过程中以及事前事后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我司利益。推介人保证与我司工作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并签署《深圳市福田福安有限公司物业客户推介服务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5)。
  3.本方案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深圳市福田福安有限公司物业推介房源清单
  2.推介客户确认书
  3.租赁条件确认单
  4.深圳市福田福安有限公司招商推介服务协议
  5.深圳市福田福安有限公司物业客户推介服务廉洁承诺书
▲扫描上方二维码可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