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规!福田投控全面学习《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2026-01-14来源:福田投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政策,全面提升公司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能力,近日,福田投控风控内审管理部组织公司本部及辖属企业三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开展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号,以下简称《办法》)专题学习活动。
  新规变化
  《办法》共分8章91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健全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与旧规相比,《办法》不仅去掉了“试行”二字,更在监管逻辑的系统性上进行了升级,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突出党的领导:将“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作为首项原则,贯穿责任追究全过程。
  扩大追责范围:追责情形从11大类72种扩充至13大类98种,新增29种独立情形,覆盖近年出现的新问题、新领域。
  完善后果认定:在资产损失量化标准基础上,新增“不良后果”认定,将商誉受损、重大舆情等非量化损害纳入追责范围。
  建立容错机制:首次系统性地列出了六大类可免予追责的具体情形,鼓励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中担当作为,使“三个区分开来”更具操作性。
  终身追责具体化:对已调任、离职或退休人员,明确可调整待遇、追究赔偿责任,增强制度震慑力。
  《办法》于2025年11月28日正式发布,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2018年试行的37号令,此次新规完成了系统性升级,标志着中央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步入成熟定型的新阶段。这也意味着,企业在经营投资过程中面临的合规要求更为严格、责任边界更为清晰、追责力度进一步强化。
  会上,风控内审管理部聚焦《办法》核心变化,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责任追究范围的扩充与结构化调整、不良后果认定标准、尽职免责情形、终身追责等关键条款,为参会人员全面系统解读了《办法》的升级与调整。
  为将《办法》与实际业务深度绑定,确保新规学习入脑入心,本次专项学习活动还设置了一项关键环节:由公司投资、工程、财务、安全、资产管理等各业务条线的负责人,分别宣读与自身职责紧密相关的责任追究情形,让抽象的条款与具体的岗位职责一一对应,将“业务谁主管、风控谁负责”的责任意识直达一线。